| |
|
|
|
|
|
单位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
|
| 单位领导: |
局长、党组书记:徐锡蔓 副局长:吴强华、李端强 党组副书记:李保福 |
| 单位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一路7号3栋 |
|
邮编: |
528200 |
| 电子邮箱: |
office@anjian.nanhai.gov.cn |
|
电话: |
0757-86293611 |
| 网 址: |
http://anjian.nanhai.gov.cn/ |
|
|
|
| |
|
| 主要职责: |
|
一、 职能调整
划入的职能
(一) 区经济贸易局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含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业和矿山安全监察、组织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能。
(二)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承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二、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承担南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 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 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监察职权。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五) 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区一般、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六) 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八) 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工作。
(九) 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一) 组织实施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二)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领导分工: |
|
徐锡蔓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财务工作
吴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监督股、职业卫生监督和执法大队工作
李端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规管理股和危险化学品管理股
李保福 党组副书记:分管办公室 |
| 内设机构: |
|
(一) 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财务、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认识管理、纪监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以及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重大调研活动和重要会议、起草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报告、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等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安监局办公室
地址:南海大道中23号
电话:0757-86332801
传真:0757-86332288
邮箱:office@anjian.nanhai.gov.cn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 法规管理股
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提案处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普法工作;负责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专项整顿;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管理、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证工作;组织对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
(三) 安全监督股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地质、机械、轻工、电力、纺织、烟草、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对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协调、参与生产经营单位一般、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参与、协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 危险化学品管理股
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认定、管理和监控工作;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及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