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网页 打印网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单位领导: 局长:卢志华  副局长:霍兆锦、田 斌、余元蕙、周思涛  
地  址: 南海区桂城南兴五路教育信息中心      
网  址: http://www.nhedu.net/      
   
单位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 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各类学校的发展计划,招生计划,提出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管理区级教育经费;检查各镇(街道)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组织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负责区直学校的基建,经费预算、分配和决算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四、 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区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审批自学考试辅导机构的设置和变更;审批、指导协调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五、 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工作;教育信息化工程实施工作;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六、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的有关规定,对镇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考核镇级党政主要领导的教育工作实绩。
七、 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区直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八、 负责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和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各单位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组织对教师的考核、奖惩和组织教师进行继续教育工作。
九、 指导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 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区国家通用语言推广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一、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局长:卢志华
主持局的全面工作。
副局长:霍兆锦
分管计划财务、审计统计、校舍建设项目、捐资助学、免费义务教育、教研科研、招生考试、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中小学卫生保建工作。分管科室:计财科、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副局长:田 斌
分管机关行政、人事、宣传、教育督导、工会、妇女、老干、行风建设、纪检监察、统战、维稳及综合治理、信访、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督导室。
副局长:余元蕙
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小学德育、体艺、团队、特殊教育、关工委、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学生安全、学校布局调整、行政审批、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分管科室:基础教育科、大中专职业和成人教育科。
副局长:周思涛
分管党委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1、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
2、统筹协调教育局及下属股室召开的各种会议;
3、制定和撰写教育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环境卫生、机关安全保卫、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5、组织机关干部政治与业务学习和对外教育交流;
6、负责党建党务工作;师生表彰、奖励工作。
李明伦(主任 )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统筹协调各科室开展各项工作。
3、组织教育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协助局领导检查局工作计划和科室工作计划的落实。
4、起草重大会议和活动的材料或领导发言稿。
5、起草、修改、审阅局内部文件、通知。
6、负责对外接待工作。
7、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8、负责教育局汽车及司机管理。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郑惠红(副主任)
1、协助主任管理日常事务。
2、撰写教育信息、报道、材料,协助传媒报道全市教育情况,向上级部门提供政务信息;组织编写《南海教育》(双月刊)。
3、管理局内清洁、保安、除“四害”、绿化工作。
4、撰写教育局年终总结、单项总结、大事记、教育年鉴等。
5、教育基金会奖励。上送获奖的师生名单,分发基金会所颁发证书及奖金。
6、组织重要会议的会务、接待工作。
7、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
8、负责局办公用品的购置。
9、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
杨端子(科员)
1、负责教育局综合档案室管理,指导各镇区教办、市直学校的档案综合管理。
2、负责教育局文件的拆封、分类、登记,并送有关领导和部门承办。
3、负责文件定密和保密工作,按规定领取、登记、清退、销毁文件。
4、对外接待及重大会议会务工作,并负责会议记录。
5、负责办理出国、赴港澳台人员报批手续。
6、负责群众来信、上访、市长专线、局长信箱等来信来访工作。
7、计划和催办教育局橱窗宣传版报,负责剪报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陈志烽(科员)
1、负责教育局文件、材料、通知的文字输入、印刷、网上发布。
2、参与《南海教育》(双月刊)编写的出版工作。
3、负责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工作。
4、复印机、速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维护及耗材购买;保持文印室整洁。
5、接听电话、传真及复印等。
6、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局导览系统的管理及信息发布。
7、办公室固定资产登记。
8、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
人事股
  负责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侨务、统战、社团工作;指导管理全区的教育人事管理和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高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工作;指导实施全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及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的录用调配、聘任、考核、干部任免、干部培训、工资福利、奖惩、退职退休、人事档案和老干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教育工会开展工会组建、校务公开工作,指导教代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区直学校和局机关的党建党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资福利、老干管理、计划生育和妇女工作。

计财基建股
  编制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年度预决算;管理区级教育经费;检查各镇(街道)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拟定区直建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学校的校舍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的安全工作;对全区教育经费的收支进行指导监督、审计;管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年度统计分析工作。

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巩固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基础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拟定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基础教育招生计划;负责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含托儿所)的开办、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幼儿园的行政管理,负责初中等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和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社会力量申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开办、年审、撤销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组织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指导全区中小学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场室建设;指导、督促、检查中小学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团队工作;指导和组织中小学校开展全区性的体育、艺术竞赛和交流活动;协调区教育局关工委工作;总结、推广办学经验、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

大中专、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协调拟定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统筹管理全区各类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远程教育机构;协助区政府建立和健全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上成人的继续教育工作,对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农村实用人才进行培训;指导辖下高校、中专、职业中学进行教育改革、专业设置和课程开设;组织有关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指导辖下高校、中专、职业中学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场室建设;负责社会力量申办的成人教育或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开办、年审、撤销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文化技术教育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扫除青壮年文盲;指导组织实施燎原计划。

督导室
  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对镇级人民政府及履行教育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全区“两基”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参与对镇级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区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督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依法治校工作;组织全区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教育工作评估。

考试中心
  负责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承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四大类考试的组织工作;承担各种教育水平性考试的组织工作;开展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理论研究和科学研究,负责考试统计工作;承担全区各类教育统一考试和招生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社会力量办学的远程教育考试。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承担全区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规划部署全区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行政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制定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我区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学校卫生室进行规范管理;负责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学生的卫生素养和自我保健能力;负责调查研究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做好我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的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指导学校开展各项卫生工作,对学校教学卫生、饮食卫生、体育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等实施卫生监督;负责对近视眼、砂眼、龋齿、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校医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职称考试和评定、卫生室医疗机构许可证年审及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电化教育站
  贯彻执行有关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本地区的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工作;制定电化教育和教育装备发展规划,对学校实验室和仪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微观指导,协同配合有关方面协调解决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工作的有关问题;宣传、推广、交流电化教育工作经验,组织、协作、开展以电化教育教材、教法研究为基础的现代教育理论、现代教育手段和现代教育方法的研究;编导教育电视专题片,利用卫星传输手段,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提供服务;拟定中小学电教人员、实验室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指导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教学仪器和电教设备的订购、保管、维修工作,并对全区电教设备实施技术管理;规划、协调、配备、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和实验室、各种功能室、图书馆建设工作;制定中小学学具供配标准;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学仪器装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指导开展自制教具和实验科研活动;组织实验教学、考核,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教学研究室

根据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根据我区实际,提出执行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以及辅助学习资料的意见,为教育局决策提供依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进行教学指导,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真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管理,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学科运用检查评估和考试反馈的信息,指导和改进教学;健全教学研究的网络,指导镇(街)教研室和市学科中心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



           


top
 
  Copyright© 2002-2006 by Nanhai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0505105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8号 邮编:528200 信箱:webmaster@gdnanhai.gov.cn
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设计维护 电话:863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