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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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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规划局南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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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领导: |
局长:杨松林 副局长:陈莹沁、黄永熙 局长助理:陈尚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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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 |
0757-86231932 86287732 |
传 真: |
0757-86231931 |
邮 编: |
528200 |
| 网 址: |
http://www.nhgh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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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master@nhgh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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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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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市、区有关城市规划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二)在区委、区政府及市规划局的领导下,组织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本区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规划。
(三)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提供规划设计要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四)负责规划设计行业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市场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测绘业务管理。
(五)协调本区城市规划、市政管线信息管理工作。
(六)对本区执行城市规划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区相关部门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察查处。
(七)负责全区城市规划业务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规划局、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工作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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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杨松林:主持规划分局全面工作,兼管办公室。
副局长
陈莹沁:分管建设规划科、政工、纪检监察、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黄永熙:分管用地规划科、宣传工作。
局长助理
陈尚超:分管市政规划科、法规监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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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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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督办重要事项;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及财务管理;负责党务、人事、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工、青、妇、计生、老干、宣传、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分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及城建档案馆管理工作。
(二)用地规划股
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规划用地管理;按管理权限核发或呈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规划用地计划的编制;组织辖区内的分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批;负责辖区内城市规划设计市场的行业管理和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建设规划股
负责辖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辖区内建设工程的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四)市政规划股
负责辖区内各项管线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核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参与辖区内管线、道路工程的规划会审;道路管线工程竣工验收;负责户外广告招牌的规划、设置、审核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核发《户外广告招牌规划许可证》。
(五)法制监察股
负责城市规划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相关的法律业务;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将涉嫌违法建设项目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负责测绘管理及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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