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网页 打印网页
 
|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南路8      
电  话: 0757-86282531     邮 编 528200
网  址: www.nh12366.gov.cn      
   
单位职责:

工作理念:依法、规范、文明、高效。

工作目标:
以公正廉洁的执法,创建一流的税收法治环境;
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建设文明的服务型机关;
以科学规范的管理,塑造精诚团结的干部队伍。

基本准则:
爱岗敬业;求真务实;讲求效率;开拓创新;文明服务;公开透明。

执法依据:
税收征管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涉外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车辆购置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分别设置9个行政机构,名称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税政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计划统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级别为副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制定办公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负责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负责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税收征管工作和税源管理工作的监控检查;负责承担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清理及汇编工作;负责执法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税政管理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增值税等税种的纳税评估体系,组织、指导、协调税源管理部门开展纳税评估;负责增值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条例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研究制定征收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税收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仓储调拨以及普通发票的业务管理;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日常应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及提前离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监察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负责纪检组的日常工作。

  (六)计划统计科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进行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重点税源;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办税服务厅

  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管理、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负责协调处理不予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征税情况;负责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的推广工作;负责组织对出口企业出口退税专项检查及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直属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设置1个直属机构,名称为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稽查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名称为:综合选案股、检查一股、检查二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级别均为副股级。

  稽查局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对上级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及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内设机构职责分别为:

  综合选案股负责稽查局行政文秘管理工作;负责对税收稽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工作;负责税收稽查案源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移送的税务检查事项的交接转办工作;负责受理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和举报奖励基金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纳税人投诉工作;负责重大税务违法案件案情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稽查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稽查证明证件管理工作。

  各检查股负责税收稽查工作;负责各类协查函件的调查工作;负责有关部门移送的税务检查事项的检查工作。

  案件审理股负责税收稽查工作政策管理工作;负责税收稽查案件审理工作;负责重大案件移交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前的准备工作;负责税收稽查案件复查复审工作。

案件执行股负责税收稽查执行工作,负责税收稽查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入库工作;负责税收保全措施实施工作;负责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处罚罚款强制执行工作;负责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负责税收稽查成果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告知工作;负责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业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设置1个事业单位,名称为信息中心,级别为副科级。

信息中心负责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负责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派驻机构

  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分别按照经济区域设置6个税务分局,名称为: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里水税务分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丹灶税务分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西樵税务分局、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九江税务分局,实行属地征管,其中: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里水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狮山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罗村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丹灶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西樵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九江税务分局负责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范围内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各税务分局级别均为副科级。各税务分局均设置3个内设机构,名称为: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股、综合业务股,级别均为副股级。

  各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所辖纳税人税款的征收,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人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款征收、发票管理,进行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税款的征收等,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

区局机关
地址:桂城天佑南路8号
电话:86282531
负责人:廖伟华
邮政:528200

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科
地址:桂城南兴六路(原桂城分局)
电话:86263817
负责人:陈庆陆
邮政:528200

大沥税务分局
地址:大沥镇金融商贸区
电话:85523109
负责人:吴灿辉
邮政:528231

里水税务分局
地址:里水镇邓岗路10号
电话:85623381
负责人:高国雄
邮政:528244

狮山税务分局
地址:狮山镇小塘三环路
电话:86662953 86666926
负责人:潘志豪
邮政:528222

西樵税务分局
地址:西樵镇樵金路1号
电话:86841160 86841180
负责人:牟永辉
邮政:528211

丹灶税务分局
地址:丹灶镇金沙大道金沙办事处二楼
电话:86603618
负责人:侯志强
邮政:528223

九江税务分局
地址:九江儒林西路62号
电话:86567500 86567545
负责人:刘铭星
邮政:528203

           


top
 
  Copyright© 2002-2006 by Nanhai People`s Government of Fosha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粤ICP备0505105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8号 邮编:528200 信箱:webmaster@gdnanhai.gov.cn
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设计维护 电话:8633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