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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五路1号   邮编: 528200
电子邮箱: webmaster@nhgs.gov.cn      
网  址: http://www.nhgs.gov.cn/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9个股(室):
1.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议组织、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作。
2.人事监察股
负责人事、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等工作。设督察队,与人事监察股合署办公,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中对有关行政效能和廉政勤政的举报、投诉;承办领导交办的需要督察的其他事项。
3.财务股
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4.法规股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在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5.登记注册股
负责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按照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及国(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6.企业监督管理股
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负责本局登记注册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年检、验照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7.经济检查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合署办公,并加挂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
8.商标广告管理股
组织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使用以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9.市场合同管理股
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指导协调工商分局市场巡查工作;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文明市场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

(二)直属行政单位
1.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体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设置桂城、平洲、大沥、盐步、黄岐、罗村、小塘、松岗、官窑、和顺、里水、金沙、丹灶、西樵、九江16个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名称规范为: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负责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经营单位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组织查处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同行政监管,组织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对辖区内商标实施管理,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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