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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领导: 局长:麦宝才  副局长:黎瑞攀、武小文(女)、孔小虎      
电  话: 0757-86329231   邮 编 528200
网  址: http://jisheng.nanhai.gov.cn/      
电子邮箱: master@jisheng.nanhai.gov.cn      
   
单位职责:

一、职能调整
(一)增加的职能
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发展。
(二)转变的职能
1.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服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二)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根据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负责有关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分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五)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属地化管理工作。
(六)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应用科学研究的规划,配合国家、省、市组织实施有关的计生科研课题。
(九)指导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检查和指导计划生育各级服务网络的管理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执行国家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使用与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市、区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支出预、决算;管理、监督社会抚养费和各项计划生育经费的使用。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
(十二)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承办区人民政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区委、区政府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要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政务信息、计划总结、督办、保密、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属下事业单位党建、宣传教育、人事、社会保险、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拟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培训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区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使用。

(二)宣传法规股(加挂技术管理科牌子)
  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婚育学校(分校)基础和制度建设,培训婚育学校(分校)师资;负责计生信息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协同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报道;指导各级计生部门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环境建设,规范宣传品的管理。

  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解释和咨询;负责计生政策和法规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重大案件和恶性案件;管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计划,管理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范,促进生殖健康发展;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围绕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年度独生子女病残儿的鉴定工作;指导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预防、鉴定和治疗,检查督促《常用计划生育技术节育手术常规》的落实;编制计划生育药具分配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的使用、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规划统计股(加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市人口规划,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计划;组织对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拟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有关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信息化建设、网络中心管理、局机关的网页制作和维护。

  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属地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制订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直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能部门的协调、检查、年度考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领导4名,办公室3名,规划统计股4名,宣传法规股4名。

(二)领导职数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室领导职数6名:办公室2名,规划统计股2名,宣传法规股2名。

(三)非领导职务数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设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股级或副股级非领导职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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