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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贸易局      
单位领导: 局 长:刘铭恩  副局长:麦恩光、陈伟新、伍慧英、谢焯礼、谭国洪。党委委员:李潮海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南路3号      
电  话: 0757-86293888 传 真 0757-86293684 邮 编 528200
网  址: http://www.nhjmw.gov.cn      
电子邮箱: master@nhjmw.gov.cn      
   
单位职责:
  • 贯彻执行国家、省、佛山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监测、分析我区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区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 贯彻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目标,组织拟订和实施我区的产业政策;制定产业目标,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指导产业结构调整。
  • 对工业和商品流通业、饮食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我区的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经济技术政策;制订行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 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制订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提出工商企业利用国外贷款投向;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
  • 拟订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
  • 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企业改革和发展;组织实施减轻企业负担和扭亏增盈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园区建设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及产业提升;组织指导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 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以及消化吸收、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招标工作;指导、推动企业的“产、学、研”联合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 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地方性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 拟定和执行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分析经贸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定期向区政府和上级经贸部门报送有关动态。
  • 负责“三资”、“三来一补”企业可行性报告、合同、章程的审批、核准及有关业务的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政策和管理办法,审批加工贸易业务和指导加工贸易工作的开展,指导境外带料加工业务的开展;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镇(区)经济发展办公室有关经贸方面的工作;负责为企业联络外商前来投资和为外商、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外商投诉,调解双方纠纷。
  • 负责经贸系统企业的业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外贸、工贸公司出口计划及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和协调其进出口业务、配额管理及跟进有关政策的落实。负责办理广交会展销、外贸出口退税、稽查等工作。协助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审核上报手续、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进出口的申报及管理。
  • 负责推行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促进网上审批、网上招商、网上交易等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 拟定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负责各口岸管理办事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区新开口岸及查验单位的办公、生活设施的审核、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检查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 组织实施经贸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对经贸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和对外招商活动等。
  • 指导贸促会、国际商会和行业商会、协会的工作。
  • 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 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 组织协调电网建设和电源规划建设;组织协调电力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负责电力承装(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工作。
  • 贯彻落实《广东省加油站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主管部门负责的管理工作。
  • 依法对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实施行业管理。
  • 依法对牲畜屠宰业实施监督管理。
  • 负责烟草专卖、盐业专卖、通讯、邮政的协调工作。
  • 指导工商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工作。
  •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作分工:

局 长:
[刘铭恩]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投资促进局、财务工作。

副局长:
[麦恩光]分管办公室、人事法规股、口岸管理股、口岸办事处。
[陈伟新]分管外贸发展股、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贸促会。
[伍慧英]协助管理投资促进局、分管经济运行股、外商投资股。
[谢焯礼]分管电力资源股、酒类专卖与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
[谭国洪]分管中小企业发展局、技术技改股。

党委委员:
[李潮海]协助酒类专卖与牲畜屠宰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行政后勤和财务;协助加强局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的宣传和教育;负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督促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口岸的管理及各口岸办事处的管理职能;负责局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的开发、维护、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经贸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世界贸易知识的培训、宣传和入世的信息收集。协助局党委落实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的信访、干部人事管理、培训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机关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业务。

电话:0757-86293888

人事法规科

协助局党委落实党的组织建设;负责局机关党务、信访、宣传教育、人事、劳资等工作;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责本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纪检监察业务;负责机关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拟订工商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加强局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的宣传和教育;对经济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综合经济法规政策的起草与协调;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普法工作;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法规政策文件。指导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公室开展有关业务工作。

电话:0757-86229468

经济运行科

根据全区经济发展目标,编制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分析、研究经济运行态势,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非公有企业(含民营企业)政策调研、提出发展方向和措施;负责企业到外地设立办事处与外地企业到南海设立办事处的相关审核工作;负责经贸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外贸、口岸业务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工商贸企业的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汇总、汇审和上报;指导企业健全各项财务、统计制度;负责组织会计、统计业务知识培训;负责企业登记备案工作;指导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统计和企业登记备案工作。

电话:0757-86332436

技术技改科

贯彻有关产品质量和科技进步的法规和政策,拟订和实施技术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提出工商领域投资和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工作;负责审核技术改造的立项与可行性报告;研究提出工业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行业、产品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意见;指导、推动产学研联合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协调、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开发中心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与工业性试验;负责组织技术协作与交流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标准的宣传贯彻;负责产品创优质、创品牌工作;负责总结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技术成果和手段,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和技术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益;负责实施扶大、扶优、扶强政策的落实;贯彻国家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业执法与监督;根据国家的行业规划,提出分行业发展方向和相关措施;调查分析重大生产质量事故,督促企业整改;负责通讯、邮政的协调工作;对辖区内化工、轻工行业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仓储和购用的企业实施行业管理与监督;指导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质量管理、新产品开发和产品创名优等业务工作。

电话:0757-86332245

电力资源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负责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编制和实施近期电力生产和供应的调控、配置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热价格政策意见,参与电价整顿、调整、改革等工作;依法监督供用电安全和负责电力生产、建设的安全质量监察;负责电力电量平衡并组织实施;负责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的前期审核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的数据统计工作;指导推动节约用电和电力需求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承装、承修、承试受电工程单位和用户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以及核发《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审验、考核前期工作;负责电力承装(修)市场的监督管理,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法履行电力法律、法规授予的电力行政管理职权;承担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和政府交办的其他管电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能源政策和法规,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的经济技术政策,并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和设备改造;审核煤、油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对《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政实施意见》的指导和推进检查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电力管理、成品油、煤炭、煤油经营单位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电话:0757-86293607

外商投资科

参与研究拟定全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草拟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审核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审核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核报外商投资企业技术进出口合同;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的审核;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及配额许可证商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和考核的初审;负责外资政策、法规的调研、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电话:0757-86293691

外贸发展科

编制年度外贸、工贸公司出口计划;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协调各外贸、工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指导出口基地的建设和外贸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组织赴国(境)外参加展销会、洽谈会;协办境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协助企业办理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指导企业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以及开展自营进出口工作;初审设立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机构);负责进出口商品计划和配额的管理、招标和投标;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初审与管理;负责高新技术及其产品进出口的申报和管理;依法承办对外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

电话:0757-86293675

口岸管理科

负责口岸开设的审查上报及审核上报查验单位组建、编制和增编计划的具体工作;拟定口岸建设规划,审核口岸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规模;协调、指导口岸查验方法和监管模式的改革、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工作,做好调查研究、业务培训、信息收集和总结推广经验;协调处置口岸突发事件;组织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根据口岸的吞吐能力,平衡安排货物运输;负责区新开口岸及查验单位的办公、生活设施的审核、建设工作。

电话:0757-86293671



直属单位

● 南海投资促进局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制订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并进行与招商引资有关的调研活动,按照区经济战略和产业政策,协助区政府制定全区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3 、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投资政策、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收集整理并公布各类招商信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形成投资协作网络;
4 、制定全区和各镇(街道)招商引资的任务目标,并对各镇(街道)的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
5 、负责对区政府招商引资中介的管理,负责对招商中介的确认及相关中介政策的兑现;
6 、密切同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团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的广泛联系和投资合作,组织各种形式的联谊联络、交流互访、合作洽谈等,策划与组织实施形式多样的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活动,组织和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投资洽谈会、招商会等;
7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投资全过程的服务工作,协助解决投资者及企业在投资项目审批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8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757-86293696

● 南海中小企业发展局

  南海区中小企业发展局是负责指导、协调、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和商贸流通业改革与发展的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负责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制定全区中小企业和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中小企业改革、结构调整、市场开拓、科技创新、名牌战略、标准化战略等工作;指导和促进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产业集群;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推动银、信、企合作,指导企业上市,发展资本市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企业参与各类经贸合作洽谈、展览和展销会工作;组织开拓国内市场,培育城乡市场;负责指导商业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工作;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行业组织和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等。

内设机构

1、产业发展股(挂行业协会办公室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处理公文、档案和负责对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全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近期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的调整及产业提升;促进从制造业向新型产业集群转化、推动行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分类、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办区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股份公司成立、上市公司呈批工作;开展中小企业信息、培训、法律、技术及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协调与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协助组织筹办产业集聚、产业提升以及专业(镇)经济升级的各类型活动;指导各行业协会的组建、管理和服务;指导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电话:0757-86337109

2、市场拓展股(挂经济协作办公室牌子)

  拟订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拟订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分析流通市场情况,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工商企业开拓市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城市商业、农村市场建设;按规定对汽车市场、拍卖、典当、旧货交易等行业实施监督管理;指导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与外资嫁接,提升竞争力;组织企业参与各类经贸合作洽谈、展览、展销会工作。
电话:0757-86337489

● 酒类专卖与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

  研究制订酒类专卖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依法对酒类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实施行业管理;核发酒类专卖许可证及进行年度审核;实施行政执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业。研究拟订牲畜屠宰管理的办法和措施,对牲畜屠宰业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保证肉类供应的质量;实施行政执法,查处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业。
电话:0757-86293602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员会南海区支会

1 、接待境内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安排外国有关组织、企业同地方和行业组织、企业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流;为内地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
2 、根据地方政府和行业经贸发展战略招商引资,宣传地方和行业招商引资政策及资源优势,推广介绍相关的项目,为外商投资提供各项相关服务;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帮助企业到国(境)外投资;办理有关促进中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等;
3 、在境内外举办贸易展览会,参加国际贸易博览会和展览会;
4 、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经贸信息;承办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工作;联系、组织经贸洽谈和技术交流活动;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等服务;编辑、出版报纸、刊物、电子出版物及其他出版物;
5 、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
6 、组织企业进行反倾销提诉和反倾销应诉;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办理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 ATA)的出证业务;进行国际、国内民商事有关争议解决的法律研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服务;
7 、承办上级贸促机构、区政府或行业主管单位授权或交办的事项;
8 、其它有关投资、贸易促进工作。
电话:0757-86293667

● 口岸办事处

  负责客货运口岸的管理协调工作。协调处理口岸运作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口岸经营单位制订、落实口岸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出入境贵宾接待和协助办理出入境手续;会同有关单位解决口岸现场查验单位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具体制订和落实突发事件的方案,及时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九江口岸办事处
北村口岸办事处
平洲口岸办事处
桂江口岸办事处
三山口岸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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