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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工作部门 |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市政管理局
     
网  址: http://shizheng.nanhai.gov.cn/      
   
主要职责:

行政职能
一、市政局负责桂城区的市政建设和管理。
二、平州区市政建设的管理由市政局负责。
三、全市自来水及燃气建设的专项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由市政局负责。
四、原市供电部门承担的市区道路路灯、小区照明灯、绿化景区(景点)照明灯建设管理由市政局负责。

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市政及公用
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区的总体规划,制定市区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风景名
胜、公园、城市照明、城市燃气等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区实际,制定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管理市政公用事业。
三、负责组织城区市政公用事业的工程建设和实施城区市政公用事业行政管理。
四、负责全区的供水行业、供气行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市政公用企业资质(资格)审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指导各区办事处的市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审理城区各单位涉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和监督其按规定实施。
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党务、人事、纪检、监察、文秘、信息、法制、文书档案、保卫、劳资、老干、宣传教育、工、青、妇、计划生育、信访;负责辖下的所有城市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公园以及排水系统设施的图纸数据收集、整理和查阅等工作。

  二、市政股(挂城区照明管理办公室牌子):拟订市区道路、桥梁、城市照明、排水等市政设施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的专项规划、发展计划和行政规章;组织并监督实施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和维护养护、渣土余泥处置、城市保洁、垃圾处理、绿化管养和市容整治;审批市区涉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开挖、接驳等建设事项;监管污水处理费征收,对居住小区的市政建设工程进行监理。

  三、公用事业股:组织编制给水、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燃气等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和发展计划;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企业资质、经营(资格)审查发证管理;参与全市燃气工程的规划、选址、设计、试投产方案以及点火作业等技术审查。

  四、工程股:主要负责城区市政工程的立项、设计审查、管理协调、招投标、报建预结算、施工组织、质量监督、建设监督、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工作和本行业的技术管理、安全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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